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箱装饮料掺假 坑害消费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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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6-6 13:22:50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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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宫心玉 于 2011-6-6 13:23 编辑

    南阳消息 炎炎夏日不知不觉地临近,罐装饮料成为了消费者倍受青睐的夏季饮品。近日,“台湾塑化剂饮料”事件的曝光之后,罐装饮料销售量有所下降。市民在箱装数量没有保证的前提下,对饮料质量更是有所质疑。市民王先生向笔者反映,6月2日在某家超市买了一箱承德露露,包装完好,一箱24罐。打开却发现只有最上层八罐,最底层十二罐,中间少了四罐。







    笔者跟着看到,承德露露外包装上的标签上虽标有生产日期,但截止日期却不明确。箱内附有两层塑料泡沫来增加整箱重量,给消费者制造数量足够的假象。

    为此,笔者采访315消费者维权协会有关人员了解到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 第八条规定: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,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、产地、生产者、用途、性能、规格、等级、主要成份、生产日期、有效期限、检验合格证明、使用方法说明书、售后服务,或者服务的内容、规格、费用等有关情况。对于王先生这种情况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》中经营者在商品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了,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。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,没收违法所得的,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、吊销营业执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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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1-6-6 18:34:46 |只看该作者
南阳越来越美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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